CLP标签

我们按照CLP条例制作危险标签,包括象形图、信号词、危险说明、防范说明和UFI,涵盖您所有目标市场的语言,提供印刷文件或数据库。在欧盟,危险产品必须带有CLP标签才能销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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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上必须有哪些内容?

如果某种物质或混合物按照CLP被分类为危险,其包装就需要危险标签(CLP第17条)。这是在欧盟销售的法定前提。标签内容包括:

  • 供应商的名称、地址和电话号码
  • 标称数量(向公众销售时)
  • 产品标识,混合物还须列出影响分类的物质
  • 危险象形图、信号词、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
  • 补充信息(例如EUH说明)和UFI

标签必须使用产品销售国的官方语言。只要每种语言的信息都完整,就可以使用多语种标签。

我们的服务

服务 成果
从安全数据表中提取标签内容 经核对的全部必备要素清单
标签设计 PDF或矢量格式的印刷文件
多语种版本 涵盖您所有目标国家的语言
检查现有标签 问题清单和修改建议
供您软件使用的标签数据 Excel、CSV或Access数据库(.accdb)

提供标签数据,而非成品标签

您是否自行打印标签,例如使用BarTender、NiceLabel或其他标签软件?那么我们会以数据库形式提供内容:产品名称、象形图、信号词、所有语言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以及UFI。您的软件可直接读取这些数据,无需手动录入。

  • .accdb:Microsoft Access数据库,可直接连接常用的标签软件
  • .xlsx / .csv:适用于ERP、网店或您自己的系统的表格

洗涤剂和清洁剂:洗涤剂条例规定的信息

对于洗涤剂和清洁剂,仅有CLP标签是不够的。洗涤剂条例第648/2004号(EC)还要求在包装上标注成分(附件VII A),即使产品未被分类为危险也是如此。例如:

  • 按类型标注表面活性剂:阴离子、非离子、阳离子和两性表面活性剂含量超过0.2 %时须分别标注,并注明重量范围,例如“低于5 %”或“5 %及以上但低于15 %”。
  • 其他类别如磷酸盐、漂白剂、肥皂和沸石,同样适用此规定。
  • 防腐剂、香料、酶、消毒剂和荧光增白剂无论含量多少都须标注,防腐剂尽可能使用INCI名称。
  • 致敏香料含量达到0.01 %起须逐一标注名称,例如柠檬烯或芳樟醇。
  • 另外还需标注可查阅完整成分表的网址。

我们根据您的配方编制这些信息,并与CLP标签协调一致,避免包装上出现重复或矛盾。新的洗涤剂条例(EU)2026/405将于2029年9月23日取代现行条例,我们在新标签中已予以考虑。

别忘了包装

对于部分面向消费者的危险混合物,CLP还要求使用儿童安全瓶盖和触觉危险警示(第35条和附件II第3部分)。我们会同时为您检查。

截至: · Timo Lieske, TL Complian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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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将您的项目发给我们,最好附上所需文件。我们会告诉您适用哪些欧盟要求,并向您发送报价。 我们需要哪些信息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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