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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7年1月1日起经销商的毒物中心通报义务:谁现在必须行动
自2027年1月1日起,经销商如果对危险混合物重新贴标、以自有品牌销售,或将其供应到尚未通报数据的其他欧盟国家,也必须向毒物中心通报。依据是修订后的CLP条例。
欧盟化学品法规的变化,简明解读,附来源和期限。
自2027年1月1日起,经销商如果对危险混合物重新贴标、以自有品牌销售,或将其供应到尚未通报数据的其他欧盟国家,也必须向毒物中心通报。依据是修订后的CLP条例。
自2026年8月12日起,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条例(PPWR)开始适用,德国同时实施新的包装法实施法(VerpackDG)。结合CLP修订,到2028年化学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将面临新的要求。以下是最重要的示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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